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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涛网络侵权案一审胜诉 被告须道歉并赔偿2.5万 -

最终,吴某某被法院判决在其账号向刘涛公开赔礼道歉,并支付刘涛精神损害赔偿及经济损失合计约2.5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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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新浪娱乐讯 企查查APP显示,近日,刘涛[微博]与吴某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判决书公布,文书显示,原告刘涛诉称,被告某音账号发布标题为“越来越多某宝主播被安排了”的短视频,使用暗讽及指代的方式针对刘涛,造谣刘涛实施了严重违法行为,具体内容为“叫留什么刀的啊,他已经被抓起来了因为他补不起税啊,据说要补20亿”等,网友评论诸如“刘一刀就是刘涛”等,被告回复“等出新闻”进一步误导,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严重侵犯。被告吴某某辩称,案涉视频并非针对原告,其他人将该视频与原告相关联的行为与被告无关。

  法院审理认为,刘涛注册有昵称“刘涛刘一刀”的直播账号,观看案涉短视频的公众可以将视频内容指向的“留什么刀”与刘涛关联起来。被告对评论不仅未作出澄清,而是以“等出新闻”的回复加深悬念,属于以采取别名、化名及通过描述特定事件等“含沙射影”方式指向原告的行为。相关言论会使用户产生原告偷漏税、被处以行政或司法措施等误解,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。最终,吴某某被法院判决在其账号向刘涛公开赔礼道歉,并支付刘涛精神损害赔偿及经济损失合计约2.5万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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